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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11人联名举报信寄来之后……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一次特别的澄清证明会


“领导为我把事情澄清,这下我就放心了。”近日,湘潭县河口镇纪委在该镇卓江村召开了一次澄清证明会,卓江村大屋组原组长刘某泉被澄清“正名”后,内心如释重负。究竟刘某泉遇上了什么事,镇纪委要来帮他澄清“正名”呢?

 

2019年11月12日,湘潭县河口镇纪委收到了一封由卓江村大屋组11名村民联名写的举报信。信里说,刘某泉在担任大屋组组长期间侵吞组上集体资金,范围涉及2006年至2015年期间组上的征收款、土地鱼塘出租租金及每年虚增人数套取额外分配款等,金额高达24万多元。信末还有11名村民的实名签字。

一个村民小组组长,竟敢侵吞24万多元集体资金?河口镇纪委立马打电话向卓江村委会了解刘某泉的基本情况。但打完这个电话后,河口镇纪委犯难了。电话里到底说了什么呢?

(图片来源:网络)


湘潭县河口镇纪委书记 周敏:

第一是因为当时乡镇还没有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我们纪委没有监察权力,被举报对象刘某泉不是党员干部,所以在对涉及非党员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上,我们不晓得要怎么去处理。第二是因为刘某泉有70多岁了,这么大的年纪,万一问他情况,他情绪激动,出了事怎么办?


通过一番商讨后,河口镇纪委一致决定暂不“打草惊蛇”,先从外围进行调查,如果查出举报情况属实,再向湘潭县纪委监委请示。随后,河口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秘密走访调查。

经查,大屋组集体经济较好,为了加强对集体财务的监管,大屋组制定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规定组长负责组上具体事务,组委会成员负责组上财务。刘某泉从2006年开始担任大屋组组长,至2016年卸任,在此期间,刘某泉认为负责财务的傅某有私心,组集体资金便自己负责了几年,到2012年,再移交给组委会另一名成员负责。

湘潭县河口镇纪委书记 周敏:

经过我们调查核实,在2012年的时候,大屋组组织社员代表对组上财务进行了清理,当时村干部也参加了会议,账目清理结果在会议上进行了公布,大多数参会的代表对清理结果也没有异议。我们也没有查到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刘某泉在任组长期间侵吞了集体资金。



(图片来源:网络)
 
调查组将调查结果向部分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也在反馈意见书上签了字确认。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今年8月下旬的一天,刘某泉却走进了河口镇纪委办公室。

湘潭县河口镇纪委书记 周敏:

他进来好激动的,跟我们说,听说去年有人举报我,你们镇纪委还去村上做了调查。我有问题,你们就把我抓起来咯,没有的话,那就要请你们这些领导当面把这个事讲清楚。


原来,几天前刘某泉与傅某因日常小事发生口角时,一位曾参与过写联名举报信的村民,提起去年举报一事,刘某泉这才知道自己曾被镇纪委秘密调查了。他除了气愤傅某对他的诬告外,还担心自己被举报了,将来会影响到孙辈的入学、入伍和入党。

湘潭县河口镇纪委书记 周敏:

所以当时我们跟他做工作,说你为大屋组做了大量的工作,村干部和组上社员对你的评价都很高,而且我们也调查核实了,举报你的那些情况并不属实,你不要担心。


在镇纪委的解释劝慰下,刘某泉回了家。然而过了几天,他还是不放心,又找到湘潭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此事。

为彻底打消刘某泉的顾虑,河口镇纪委决定在卓江村为刘某泉召开一次澄清证明会,当着卓江村支村两委和大屋组组民的面,反馈调查结果,为刘某泉“正名”。


(图片来源:网络)

湘潭县河口镇纪委书记 周敏:

纪委调查被举报人是职责所在,为受诬告者澄清证明同样是职责所在。以前,党员干部被举报,纪委调查核实予以了结后,只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群众并不知道其中详情,从而造成了“某某人有关系、有后台,被纪委调查了也没什么事”的错误印象,给被调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其他党员干部造成了一种无形压力,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所以作为纪委部门,我们要主动为被诬告者消除负面影响,给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让他们不受委屈、不背包袱、轻装上阵,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河口镇纪委为被误告、诬告的干部群众澄清正名的事也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


卓江村总支书记 楚新粮:

我们天天跟村民打交道,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虽然在工作中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不存私心,但很难让每一个村民都感到满意,很容易受到误告、诬告。所以,我们非常感谢镇纪委这次到我们村来开这个澄清证明会,为刘老“正名”,这也是给我们今后干工作撑腰鼓劲。


(文/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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