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11人联名举报信寄来之后……
一次特别的澄清证明会
“领导为我把事情澄清,这下我就放心了。”近日,湘潭县河口镇纪委在该镇卓江村召开了一次澄清证明会,卓江村大屋组原组长刘某泉被澄清“正名”后,内心如释重负。究竟刘某泉遇上了什么事,镇纪委要来帮他澄清“正名”呢?
第一是因为当时乡镇还没有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我们纪委没有监察权力,被举报对象刘某泉不是党员干部,所以在对涉及非党员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上,我们不晓得要怎么去处理。第二是因为刘某泉有70多岁了,这么大的年纪,万一问他情况,他情绪激动,出了事怎么办?
经过我们调查核实,在2012年的时候,大屋组组织社员代表对组上财务进行了清理,当时村干部也参加了会议,账目清理结果在会议上进行了公布,大多数参会的代表对清理结果也没有异议。我们也没有查到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刘某泉在任组长期间侵吞了集体资金。
他进来好激动的,跟我们说,听说去年有人举报我,你们镇纪委还去村上做了调查。我有问题,你们就把我抓起来咯,没有的话,那就要请你们这些领导当面把这个事讲清楚。
所以当时我们跟他做工作,说你为大屋组做了大量的工作,村干部和组上社员对你的评价都很高,而且我们也调查核实了,举报你的那些情况并不属实,你不要担心。
纪委调查被举报人是职责所在,为受诬告者澄清证明同样是职责所在。以前,党员干部被举报,纪委调查核实予以了结后,只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群众并不知道其中详情,从而造成了“某某人有关系、有后台,被纪委调查了也没什么事”的错误印象,给被调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其他党员干部造成了一种无形压力,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所以作为纪委部门,我们要主动为被诬告者消除负面影响,给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让他们不受委屈、不背包袱、轻装上阵,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河口镇纪委为被误告、诬告的干部群众澄清正名的事也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
我们天天跟村民打交道,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虽然在工作中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不存私心,但很难让每一个村民都感到满意,很容易受到误告、诬告。所以,我们非常感谢镇纪委这次到我们村来开这个澄清证明会,为刘老“正名”,这也是给我们今后干工作撑腰鼓劲。